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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货币属性分析:我国首例盗用虚拟货币案

imtoken钱包正版 2023-10-19 05:12:27

随着中国、韩国、欧盟等主要虚拟货币市场的监管风起云涌,全球各国对虚拟货币的合法性和监管程度各不相同。 据可视化大数据网站HowMuch.net统计(截至2018年1月15日),在全球调查的246个国家中,共有99个国家(占40%)对交易和使用没有征收关税。比特币。 限制,即绿色和橙色区域。 7 个国家(或 3%)是受限市场(浅粉色),10 个国家(或 4%)将比特币定义为非法(深粉色),130 个国家(或 53%)不再处理数字货币信息(灰色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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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图中非绿色色块的分布可以看出,东方传统国家对比特币的态度比西方国家更为保守。 俄罗斯是目前最大的将比特币定义为非法的国家,中国是最大的比特币受限市场之一,印度是最大的尚未对比特币发表评论且未出台相关政策的国家之一。

北美和西欧是比特币接受度最高的地区,即绿色区块分布较为集中。 中东和拉美国家对比特币的看法分歧明显,上述地区的色块分布较为混杂。 其中,伊拉克、伊朗、土耳其、巴西都是合法的比特币市场。 阿富汗、巴基斯坦、沙特阿拉伯、埃及、玻利维亚等对其交易和使用有一定的限制。 更多的拉丁美洲国家尚未公开谈论比特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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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以上统计,我国被归类为“受限”国家,当前行政级别对虚拟货币流通价值属性也持否定态度。 因此,对于第一起挪用虚拟货币案件,司法机关应慎重考虑全局,从法律分析上不宜以“挪用资金”罪名作出有罪判决。

虚拟货币属性分析之中国首例挪用虚拟货币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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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2月,上海市某区检察院就我国首例挪用虚拟货币案向法院提起公诉,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。 公诉人认为,被告人X未经公司同意,利用职务便利,挪用存放在公司电子钱包中的3000枚“ETH”虚拟货币,购买其他公司新发行的16.8万枚“XCASH”虚拟货币。 ”虚拟货币。“XCASH”虚拟货币上市升值后,在某交易所卖出部分“XCASH”虚拟货币,另购3000个“ETH”虚拟货币返还至公司电子钱包地址。

公诉机关认为,该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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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,挪用资金罪,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挪用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,供个人使用或者转借给他人的犯罪。 ,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,但数额较大,实施营利活动或者违法活动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 处一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就本案而言,X的行为具有挪用性质,但本案争议焦点在于:挪用“ETH”虚拟货币的标的是否属于刑法第272条规定的“资金” ,即虚拟货币的价值属性是什么? 在现行刑法层面得到承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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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ittroud上海团队卢宇律师在被告人X涉嫌挪用资金案中担任一审辩护人。 陆宇律师认为,虽然X挪用“ETH”虚拟货币的行为不当,但“ETH”虚拟货币不属于法定货币,也不属于挪用资金罪中的“资金”。 不构成挪用资金罪。 具体分析如下:

本案中,张某挪用的标的为“ETH”虚拟货币各国对比特币的态度,该虚拟货币不是我国法律认可的货币,也不是挪用资金中的“资金”。 对此,我国金融主管部门对所谓“虚拟货币”有明确规定。 2013年12月3日,中国人民银行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第一条规定: 》 比特币有四个主要特点:无中心化发行人、总量有限、使用不受地域限制、匿名。虽然比特币被称为“货币”,但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。从本质上看,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货币。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,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。”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工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《公告》 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》再次重申:“代币或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,不具有法定补偿、强制等货币属性,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,它不能也不应该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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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承认挪用虚拟货币构成挪用资金罪,就等于承认了虚拟财产的价值。 最困难的问题是价格评估问题。 例如:游戏用户花费500元购买游戏币,玩到一定程度后,即可拥有游戏开发商赠送的虚拟财产——价值5000元的屠龙刀一把。 如果屠龙刀被盗,被盗的虚拟财产价值多少? 计算? 值500元还是5000元? 对于整天沉迷于游戏的玩家来说,头盔、防具、龙剑等虚拟财产价值千元,但在外人看来可能一文不值。 是否有普遍接受的计算虚拟财产价值的方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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虚拟财产没有,也不可能有一个普遍接受的计算其价值的方法。 一个五位数的QQ号值多少钱? 游戏装备值多少钱? 每个公司发行的虚拟货币价值多少? 这些问题很难有统一的答案。

在这种情况下,目前的估值部门无法对虚拟货币出具价格评估意见,也从侧面反映了这个问题。 同时,在没有价格评估意见的情况下,以多少确定虚拟货币的价值来确定量刑,贯彻罪刑相适应的原则,也是司法机关需要慎重考虑的问题。

此外,如果承认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,认定其应予以保护各国对比特币的态度,将直接导致违反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口径,不利于国家金融的正常维护和管理。命令。 同时,此举无异于增强了虚拟货币投资者的信心,进而将进一步加大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难度。